3 人口核定和动态管理情况
图4.1 移民户直补存折抽查
5 计划项目实施情况5.1 总体情况
5.1.1 监测期内项目计划批复情况
监测期内,江西省下达南城县后期扶持项目资金6038.30万元。从预算年度来看,其中赣财扶指〔2017〕27号下达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1337.00万元,下达2017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111.00万元;赣财扶指〔2017〕19号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2922.30万元;赣财扶指〔2018〕11号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和基金1581.00万元;赣财扶指〔2018〕23号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40.00万元;赣财扶指〔2018〕10号下达2018年小型水库移民解困资金47.00万元。
预算资金下达到县财政后,该县组织移民村自下而上申报项目,于2018年7~10月期间(5个文件审批时间段)完成计划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计划批复项目资金5998.30万元(工作经费县不用批复),占预算资金的99.34%,批复项目个数343个。每批次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1)赣财扶指〔2017〕27号文,批复部门为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复时间2018年7月23日,批复资金1448.00万元100个项目;
(2)赣财扶指〔2017〕19号文,批复部门为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复时间2018年7月23日,批复资金2922.30万元112个项目;
(3)赣财扶指〔2018〕11号文,批复部门为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复时间2018年10月25日,批复资金1581.00万元125个项目;
(4)赣财扶指〔2018〕23号文,该计划资金因不涉及项目,不经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复,计划资金40.00万元;
(5)赣财扶指〔2018〕10号文,批复部门为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复时间2018年9月10日,批复资金47.00万元6个项目。
据监测,南城县计划文件均由南城县人民政府进行批复,程序合规。存在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个别资金省扶贫办下达报备项目通知时间较晚。如赣财扶指〔2017〕27号文和赣财扶指〔2017〕19号文省财政厅下达时间为2017年12月,省扶贫办下达《关于报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要求 “项目录入系统时间2018年6月10日-7月20日”(南城县批复时间为7月23日)。
二是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文件不及时。如赣财扶指〔2018〕11号文下达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虽然省扶贫办及时下发了报备项目通知,要求 “项目录入系统时间2018年9月10日-10月20日”(南城县批复时间为 2018年10月25日),项目实施因此受到影响进度较为滞后。
5.1.2 监测期内项目实施进度
1.2018年度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2018年底,项目已开工221个,占计划项目的90.95%;已完工70个,占计划项目的28.81%;已验收30个,占计划项目的12.35%;从资金完成进度来看,完成后期扶持资金1231.52万元,占批复资金的46.13%。
项目开工率较高,完成进度较为滞后。
2.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2018年底,项目已开工88个,占计划项目的88.00%;已完工55个,占计划项目的55.00%;已验收29个,占计划项目的29.00%;从资金完成进度来看,完成后期扶持资金719.21万元,占批复资金的49.67%。
项目开工率较高,完成进度较为滞后。
3.以往年度计划结转项目实施进度
以往年度计划结转项目(指2017年度第一批项目及以往年度计划项目,截至2017年底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结转至2018年继续实施的项目462个,截至2018年底,结转项目已开工462个,占100%;已完工378个,占81.82%;已验收378个,占81.82%;仍未开工的84个,占18.18%。
以往年度结转后期扶持资金(指2017年度及以往年度计划资金,截至2017年底尚未完成支付、结转至2018年继续支付的资金,下同)4283.33万元,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指支付资金,下同)后期扶持资金2949.53万元,占结转资金总额的68.86%。剩余1333.81万元继续结转至2019年支付。
项目开工和完工率较高。
5.2 移民美丽家园项目
实施的美丽家园项目总体投入方向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通过一村一策、整村推进,切实改善移民人居环境,提高生活水平。对于原地建设的移民村组,注重村落整体规划,保护好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护乡村特色,通过村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完善,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1.2018年度项目实施进度
2018年度,批复移民美丽家园项目163个,批复资金1899.80万元。其中批复基础设施项目153个,批复资金1698.90 万元;批复生态及环境设施项目10个,批复资金200.90万元。
截至2018年底,项目已开工145个,占计划项目的88.96%;已完工39个,占计划项目的23.93%;已验收17个,占计划项目的10.43%;从资金完成进度来看,完成后期扶持资金751.09万元,占批复资金的39.54%。
项目开工率较高,完成进度较为滞后。
2.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实施进度
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计划批复移民美丽家园项目67个,批复资金1007.00万元。其中批复基础设施项目62个,批复资金934.50万元;批复生态及环境设施项目5个,批复资金72.50万元。
截至2018年底,项目已开工59个,占计划项目的88.06%;已完工35个,占计划项目的52.24%;已验收20个,占计划项目的29.85%;从资金完成进度来看,完成后期扶持资金485.21万元,占批复资金的48.18%。
项目开工率较高,完成进度较为滞后。
3.以往年度计划结转项目实施进度
以往年度计划结转项目375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47个,生态及环境设施项目28个。截至2018年底,结转项目已开工375个,占100%;已完工309个,占82.40%;已验收309个,占82.40%;仍未开工的66个,占17.60%。
以往年度结转后期扶持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374.91万元。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后期扶持资金2186.62万元,占结转资金总额的64.79%。剩余1188.29万元继续结转至2019年支付。
项目验收比较及时,还应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
5.3 移民增收项目
实施的移民增收项目主要投入方向为基本口粮田及农田水利设施、生产开发、劳动技能培训及职业教育等方面。实施的农田水利设施减少了实施地百姓和移民在该方面的投入,相应提高了收入。
1.2018年度项目实施进度
2018年度,批复移民增收项目74个,批复资金682.84万元。其中批复基本口粮田及农田水利设施项目73个,批复资金676.84万元;批复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项目1个,批复资金6.00万元。
截至2018年底,项目已开工70个,占计划项目的94.59%;已完工25个,占计划项目的33.78%;已验收7个,占计划项目的10.00%;从资金完成进度来看,完成后期扶持资金433.43万元,占批复资金的63.47%。
应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2.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实施进度
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计划批复移民增收项目33个,批复资金441.00万元。其中批复基本口粮田及农田水利设施项目32个,批复资金417.00万元;批复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项目1个,批复资金24.00万元。
截至2018年底,项目已开工29个,占计划项目的87.88%;已完工20个,占计划项目的60.61%;已验收9个,占计划项目的27.27%;从资金完成进度来看,完成后期扶持资金234.00万元,占批复资金的53.06%。
应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3.以往年度计划结转项目实施进度
以往年度计划结转项目85个,其中基本口粮田及农田水利设施项目81个,生产开发项目2个,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项目2个。截至2018年底,结转项目已开工85个,占100%;已完工67个,占78.82%;已验收67个,占78.82%。
以往年度结转后期扶持资金830.6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734.20万元,生产开发项目13.00万元,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项目83.41万元。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后期扶持资金717.49万元,占结转资金总额的86.38%。剩余113.12万元继续结转至2019年支付。
项目完工率和完成进度较为及时。
5.4 移民脱贫解困项目
移民脱贫解困已纳入“十三五”规划,未单独做实施方案,没有专项资金。规划项目投向主要涉及搬迁安置、饮水安全和道路交通等三个方面,项目的实施能够使部分移民及相关影响人口居住环境较差,基础设施不足,村组公路没有硬化,人畜饮水困难等问题得到改善。
2018及2017年度无移民脱贫解困项目,以前年度也无结转移民脱贫解困项目。
5.5 小型水库移民解困项目
实施的小型水库移民解困项目总体投入方向为堤坝硬化、水渠维修、环境整治等方面。项目的实施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提高,减少了因雨水多发季堤坝、渠道渗水而毁坏良田的现象。
1.2018年度项目实施进度
2018年度,批复小型水库移民解困项目6个,批复资金47.00万元。截至2018年底,小型水库移民解困项目全部完成并拨付后扶资金。
项目完工比较及时。
2.以往年度计划结转项目实施进度
以往年度计划结转项目2个。截至2018年底,结转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
以往年度结转后期扶持资金9.00万元。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后期扶持资金5.00万元,占结转资金总额的55.56%。剩余4.00万元继续结转至2019年支付。
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6 资金使用管理情况6.1 资金完成情况
1.2018年度资金完成情况
江西省以赣财扶指〔2017〕19号(2017年12月1日)、赣财扶指〔2018〕11号(2018年8月20日)、赣财扶指〔2018〕23号(2018年12月19日)、赣财扶指〔2018〕10号(2018年8月13日)4个批次下达南城县2018年度后期扶持各类资金4590.30万元。其中中央移民资金4503.30万元,库区基金40.00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金47.00万元。
截至2018年底,南城县已完成支付后期扶持资金2110.14万元,占预算资金的45.97%。其中〔2017〕19号预算资金已完成支付2085.14万元,占45.43%;赣财扶指〔2018〕11号预算资金已完成支付25.00万元,占0.54%;赣财扶指〔2018〕23号预算资金未支付;赣财扶指〔2018〕10号预算资金未支付。
2.以往年度结转资金完成情况
江西省以赣财扶指〔2017〕27号文件(2017年12月18日)下达南城县2017年度第二批后期扶持资金1448.00万元,其中中央水库移民资金1337.00万元,库区基金111.00万元。截至2018年底,南城县已完成支付后期扶持资金135.50万元,占预算资金的10.90%。其中中央水库移民资金支付117.50万元,占86.72%;库区基金支付18.00万元,占13.28%。
除赣财扶指〔2017〕27号预算资金外,以前年度资金结转4283.33万元。截至2018年底,南城县已完成支付结存资金2949.53万元,占68.86%。
6.2 资金结转情况
2018年,南城县监测范围内资金及以前年度资金共计10321.63万元,截至2018年底累计支付5195.17万元,占总资金的50.33%,尚未完成支付5126.47万元,结转至下年。
其中2018年度后期扶持资金4590.30万元,截至2018年底累计支付2110.14万元,占45.97%,尚未完成支付2480.16万元,结转至下年;上年度结转资金总额5731.33万元,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支付3085.03万元,占53.83%,尚未完成支付2646.31万元,结转至下年。
据监测,南城县资金结存量较大。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厅部分移民资金分解下达时间较晚,个别资金省扶贫办下达报备项目通知时间较晚;二是各项工作进度未及时跟上,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影响到资金的使用,资金结存量大。
7.1 组织和制度保障
2018年底,南城县扶贫和移民局机构改革为“南城县扶贫办”,由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移民股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等工作,有专职人员3人,从业时间达5年以上,基本能够满足后期扶持工作需求。
2018年,南城县未制定相关后扶制度文件,后扶项目实施主要按照《南城县扶贫和移民项目与资金管理细则》和南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城发〔2017〕3号)以及省、市相关后期扶持文件规定实施,能够保障后扶工作实施。
7.2 资金安全
1.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管理流程
南城县项目管理按照《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规定(暂行)》、《南城县扶贫和移民项目与资金管理细则》和《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实施。项目管理程序如下:
1)项目立项:江西省财政厅下拨南城县项目资金,省扶贫办下达项目任务文件后,南城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上报项目,附项目可行性报告;县扶贫办领导及分管领导开会讨论上报项目,讨论通过后报备县政府;县政府领导在签批条签字对项目进行批复,县扶贫办在江西省项目管理系统中录入项目并进行报备,经系统审核批准后南城县扶贫办下达各乡镇项目通知。
2)项目实施:南城县所有项目的法人单位均为项目所在村村委会,项目实施预决算制、审预审结、合同制、法人制、监理制。其中,50万以上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和监理制。10~50万元项目由法人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招投标、邀标或议标。10万以下项目,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议标。
3)项目验收:施工方竣工自验后,经法人单位初验后,由施工方、村组成员、乡镇和县扶贫办成员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工程量和隐蔽工程量进行验收,形成《南城县扶贫和移民项目竣工验收及会议记录》以及包含详尽工程量、隐蔽工程量等项目信息和财政所、村委会、县扶贫移民局、代理机构代表、乡镇代表、项目法人代表、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签字和盖章的验收单。
4)项目交付:项目验收后,施工方正式将项目移交村委会,生成南城县扶贫办项目管护移交单。村委会将项目资金决算公示,并建公示牌。
(2)项目抽查情况
监测组查看34个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情况,并现场查勘14个项目的形象进度与实施效果。据监测,南城县项目实施管理基本符合《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规定(暂行)》(赣扶移字〔2013〕10号)的规定。依照以上项目管理流程,南城县项目管理各关节大体做到痕迹管理,包含项目立项核准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图纸、项目确定表、项目实施前后同角度实景对比图、项目公示照片、工程预(决)算标、项目合同、项目资金拨款申请表、项目资金报销单、项目验收申请、财务决算单和验收报告、项目配套资金证明材料等。
表7.1 监测评估典型项目抽查情况
项目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新建区 | |
抽查项目(个) | 9 | ||
前期工作 | 确定方式 | 前期文件的(实施方案、可研或初设)编制且规范的项目(个) | 9 |
移民参与项目确定(个) | 9 | ||
公示项目(个) | 9 | ||
项目管理 | 承包单位建设项目(个) | 9 | |
移民村组自建项目(个) | |||
明确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主体的项目(个) | 9 | ||
实施各环节与相关参建单位签订合同规范的项目(个) | 9 | ||
按规定应执行未执行招投标的项目(个) | |||
按规定应执行未执行监理制的项目(个) | |||
移民参与实施过程监督项目(个) | 9 | ||
项目验收 | 按规定及时验收的项目(个) | 9 | |
验收合格的项目(个) | 9 | ||
项目档案 | 归档且完整的项目(个) | 9 | |
运行状况 | 项目运行良好的项目 | 9 | |
管护情况 | 移交和管理规范的项目 | 9 | |
2.资金使用管理
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县扶贫办为基本会计核算单位,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实行封闭式管理,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1)直补资金的拨付程序:通过县扶贫办将核准及审批后的直补人数和金额提供到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专户将直补资金分别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通过财政惠农补贴 “一卡通”系统发放到移民个人存折。
(2)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项目法人单位在项目完工后,由扶贫办会同职能部门组织验收、项目审计,决算,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法人单位将项目资料整理好,交由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完成项目审核备案并批复后,协调县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自建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所在村组。10万元以下项目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10万元以上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经乡镇同意,报县扶贫办签批后给予预拨款,预拨款额度不得超过项目款的50%。
(3)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报账所有相关原始凭证均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确认,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在项目资金中列支。报账方式是:承包单位建设项目,凭项目承包人提供的正式网络纳税发票、双方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原始件、项目立项审批单、资金计划文件、竣工验收单、资金决算表、资金使用审批表等进行报账。
(4)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应结转下年度,由扶贫办汇总后重新申报新项目,并报省、市扶贫办备案。
经查阅2018年财务档案资料,南城县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较为规范,监督体制完善,做到了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移民项目实行预决算管理,强化了项目管理职能,改善了移民项目的管理水平,确保了移民项目的真实性,提高了移民部门的监管力度和移民资金的使用效益。
7.3 监督检查
2018年10月31日,南城县审计局对南城县扶贫和移民局2017年度扶贫资金情况进行审计。提出的主要问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不到位、扶贫政策措施宣传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率不高,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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