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

旅游攻略 2023-11-19 0

  江西省宜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1—2010年)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十二月

  正文目录

  第一章 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1

  一、经济和矿业发展概况. 1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2

  三、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5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7

  三、规划目标. 8

  第三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0

  一、国家出资的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0

  二、地方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1

  三、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12

  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2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12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4

  三、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16

  四、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18

  五、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20

  六、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20

  第五章 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及改善矿业投资环境. 21

  一、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1

  二、改善矿业投资环境. 21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22

  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总要求. 22

  二、新建矿山必须遵守的准则. 22

  三、现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23

  四、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24

  五、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项目. 25

  第七章 保证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25

  一、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25

  二、加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宣传力度. 26

  三、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 26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机制. 27

  五、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27

  六、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28

  附表目录

  1、宜春市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2、宜春市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3、宜春市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

  4、宜春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表

  5、宜春市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6、宜春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

  附图目录

  1、江西省宜春市矿产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图 1:200000

  2、江西省宜春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200000

  江西省宜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1—2010年)

  2001年至2010年,是宜春市加速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推进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新世纪跨跃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和矿业对宜春市工业化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合理高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我市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本市所辖行政区域。本规划采用的统计资料以2000年为基准年,2001—200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10年。

  第一章 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宜春市位于江西省中西部,下设六县一区代管三市(丰城、高安、樟树)。地理座标:东经113°54′—116°27′、北纬27°33′—

  29°06′,国土面积18637.67平方千米。总人口518万人。京九铁路斜穿宜春市东部,浙赣铁路横贯南部,沿线毗邻我省重要工业城市(新余、萍乡),东北部与省会南昌市接壤。

  一、经济和矿业发展概况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宜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190.98亿元,占全省(2003.07亿元)的9.53%。1995年至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由123.65亿元增长到190.9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8.48%,国民经济第一、二、三产业结构由1995年的43.2:29.3:27.5至2000年调整为35.6:33.5:30.9。

  矿业是宜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2000年乡及乡以上矿业产值23.98亿元,为全市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总产值(79.25亿元)的30.26%。乡镇矿业已形成规模,2000年乡镇矿业产值15.44亿元,占全市矿业产值的64.39%。宜春市矿业发展大大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相继形成了一批繁荣的城镇,如丰城、高安等矿业城市。

  2000年,宜春市钽、锂、硅灰石、含锂瓷石产量位居全省首位,煤、水泥、高岭土、大理石、食用盐等矿产品大量外销,现已成为江西省的产煤基地、建材基地、陶瓷原料基地,全国的钽铌基地。煤炭工业是宜春矿业经济中支柱性产业,煤炭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矿山工业总产值的47.7%,宜春每年约有123万吨原煤销往全省各地,为我省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钽铌是宜春市独特的优势矿业,具有相当广阔的开发利用前景和十分重要的经济社会效益。建材、陶瓷及其他特色非金属矿业,以其巨大的资源潜力和开发优势将在矿业经济中显示出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矿产资源基本特点及优势

  宜春市已发现各类矿产72种,矿产地700余处,其中探明储量的矿产41种,矿产地221处,已列入江西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34种,矿产地150处。在探明储量的221处矿产地中,共有大型矿床20个(含共伴生矿产),中型矿床30个,小型矿床171个。资源储量居全省首位的矿产有建筑用大理岩、铷、铯、锂、钴、原盐、铍、钽、硅灰石、熔剂用灰岩、煤等11种,居第二位的矿产有铌、铅、锌、冶金用白云岩、粉石英等5种。按1999年矿产品不变价计算,全市主要矿产潜在价值约5589亿元,排名全省第一位。原盐、煤、铷、钽、锂、水泥用灰岩等6种矿产资源储量的潜在价值均分别超过100亿元。

  探明储量的41种矿产中,在国内外比较具优势的矿产有钽、含锂瓷石等2种;具有省内优势的矿产有原盐、硅灰石2种;具有区位优势的矿产有煤、高岭土2种;具有潜在优势的矿产有钴、大理石、煤层气等3种。江西四一四矿属超大型稀有金属矿床,钽保有资源储量16048吨,分别占全国(8.42万吨)和世界(12.92万吨)的19.06%和12.43%。宜春市现有6个陶瓷原料类大型矿床,其中高岭土资源储量1096.3万吨、硅灰石资源储量1168.3万吨、含锂瓷石资源量2437.8万吨,具备建造我国重要的陶瓷工业基地的资源条件。宜春市煤炭工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全市探明煤炭资源储量5.5亿吨,占全省资源储量(13.5亿吨)的40.74%。

  宜春市矿产资源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大中型矿床多,约占矿床总数的30%,其中稀有金属和陶瓷原料类矿床占较大比例;二是多组分矿床多,有利于实现综合回收效益,但回收利用难度较大;三是优势矿产种类多,煤、钽、含锂瓷石、硅灰石、原盐等矿产在全省占居重要位置;四是易采易选矿床多,开发的经济价值高。

  我市某些大宗用量矿产较短缺,如石油、天然气、富铁等,目前正加大支持力度,吸引外商勘查短缺矿产资源。

  (二)主要矿产资源勘查程度及资源储量可利用情况

  在列入储量表的150处矿产地中,达勘探程度的有101处,详查程度的有39处,普查程度的有10处。煤矿达勘探程度的有63处,占煤矿产地的85.1%;非金属达勘探程度的有21处,占矿产地的52.5%;有色、贵金属、稀有金属达勘探程度的有15处,占矿产地的48.4%。

  在列入储量表的34种矿产中,基础储量占资源储量50%以上的矿产有锂、原盐、钽、铌、煤、熔剂用灰岩、饰面用大理石、高岭土等8种;基础储量占资源储量30%-40%的矿产有水泥配料粘土、铅、锌、硅灰石、钴等5种;基础储量占资源储量5%-25%的矿产有建筑用大理岩、铜、钨、水泥用灰岩、铁等5种;其他16种矿产均无基础储量。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

  矿种及资源储量利用情况 全市已开发利用矿种23种,已开采和正在进行矿山建设的矿产地80处,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率70%以上的矿种有煤、铁、钽、铌、锂、铷、铯、熔剂用灰岩等8种。铅、锌已消耗探明储量的30.1%,铜、钨、硫铁矿、大理岩、原盐仅消耗探明储量的0.2%-1.3%。

  矿山规模现状 2000年,全市有各类矿山企业953个,其中大型矿山1个,中型矿山5个,其余为小型矿山,全年矿山开采矿石总量1687万吨。矿山开采规模与资源储量不匹配、生产能力偏小的有钽铌、高岭土、硅灰石、含锂瓷石等矿山。

  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各类矿山平均采矿回采率因矿种而异,煤矿为78%,铁、铅、锌、钨矿为85%,钽铌矿为99%,高岭土为78%,瓷石为85%。选矿回收率一般为60%左右,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约50%。全市共伴生金属矿产中钴、铍、铷、铯等矿产,由于选冶技术不成熟而未能综合回收;铋、钼、银等矿产因选矿工艺未解决而不能有效利用。

  主要矿产品产量及流向 2000年,宜春市主要矿产品生产量为:原煤457.8万吨、铁矿石原矿4.6万吨、钽铌精矿139.9吨、钨精矿(WO365%)890.0吨、铜精矿含铜量208.0吨、铅精矿含铅量1510.0吨、锌精矿含锌量5734.0吨、水泥209.4万吨、硅灰石4.0万吨、花岗石板材17.6万平方米。原煤、水泥、硅灰石等矿产品除满足本市需求外,少部分销往市外;铁矿石、铜精矿、花岗石板材等矿产品大部分销往市外;钽铌精矿、钨精矿销往省外或国外。

  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矿山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丰城五大煤矿现已堆放废石2653万吨,尾砂存放520.9万吨,因采煤破坏土地面积99.36平方千米;英岗岭煤矿废石堆放650万吨,破坏土地面积2.80平方千米;江西盐矿尾砂存放744万吨,破坏土地面积2.80平方千米;宜丰鹅景村瓷土矿废石及尾砂堆存405万吨,破坏土地面积1.50平方千米;宜春钽铌矿一号尾矿库存放尾砂520万立方米,超过库容2万立方米,存在溃坝的隐患。此外,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泥石流、山体滑坡、表层地下水污染在许多矿山不同程度存在,次生地质灾害和废水废气污染构成对人畜及农作物的危害。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山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滞后。现有大中型矿山均为国有矿山,还没有一个外商投资的矿山;(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一是矿山数量过多,规模过小,二是采易弃难、采富弃贫、浪费资源现象较严重,三是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现象较多,四是共伴生矿综合回收率较低;(3)矿业结构不合理。优势矿产资源未能得到合理开发,尤其是非金属矿业发展缓慢,矿产品深加工不足,高附加值矿产品较少;(4)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严峻。

  三、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一)矿产品需求趋势分析

  今后5-10年,我国正处在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对矿产资源的强劲需求,将给我市矿业带来新的活力,预测20种重要矿产年需求量平均增长率将达到12%,“十五”期间钽铌、长石粉年需求增长24.5%,高岭土、硅灰石年需求增长30%,含锂瓷石年需求增长高达50%。

  (二)产业结构调整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

  国家鼓励开采铜、金、银、钽、煤层气等矿产,鼓励生产深加工高附加值的矿产品,鼓励发展集约型生产,限制钨、锡、锑、稀土、钼、萤石、高硫高灰煤的开采,这对我市钽、锂、煤层气等优势矿产的开发带来极好的发展机遇;各类非金属矿产,尤其是高岭土、硅灰石、含锂瓷石的开发将向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小型矿山数量有所调整,将促进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

  (三)科技进步对矿产资源供需的影响

  近二十年来,科技进步使矿产资源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许多矿产资源的需求成倍增长。近年锂金属已成为高性能锂电池的主要原料之一;电子工业发展对钽的需要猛增;钴合金大量应用使钴需求年均增长8—10%。

  (四)矿产资源供需形势综合预测

  今后五年内,我市钽铌生产规模将明显扩大,钽铌精矿产量由2000年的139.9吨发展到2005年的418.3吨,累计需求资源储量1132.2吨。铜精矿含铜量由2000年的208.0吨上升到2005年的772.3吨,累计需求资源储量4890.6吨,铅、锌矿需求储量年均增长30%,至2005年累计需求铅资源储量35503.0吨,锌资源储量134818.2吨。

  陶瓷工业将不断改造、提升和扩大发展,预测高岭土、硅灰石、含锂瓷石矿石产量增幅较大,到2005年累计需求资源储量分别为60.7万吨、58.7万吨、37.9万吨。

  (五)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分析及资源潜力评价

  到2005年,对矿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能充分保证的矿产有钽、铌、锂、钨、原盐、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水泥配料粘土、高岭土、硅灰石、含锂瓷石等11种,能基本保证的矿产有煤、锌、水泥用灰岩、萤石、建筑用大理岩、长石等6种,不能保证的矿产有铜、金、银、钴、铁等5种。

  宜春市钴、钽、硅灰石、含锂瓷石、水泥用灰岩、透辉石等资源潜力巨大。万载县的铜、铜鼓县的金、上高县的铅锌、丰城市的煤层气等资源的找矿潜力较大。上高蒙山北东向构造带及袁州区丰顶山背斜等成矿区贵多金属资源远景可佳。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突出特色矿产和优势矿产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做强做大钽铌矿业、陶瓷及水泥工业,大力发展特色非金属加工业,巩固和发展能源工业,全面提升矿业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为建设赣西经济中心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宜春市矿产资源规划服从全国和江西省矿产资源规划,并与同级相关规划相协调。

  2、矿业发展与宜春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统一。

  3、注重集约型矿产资源开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提高资源利用总体效益。

  4、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资源效益协调统一。

  5、坚持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6、坚持矿产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目标

  (一)矿产资源规划总体目标

  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能力显著提高;资源利用结构和矿业产业布局明显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宏观调控体系和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初步建立。

  (二)2005年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1)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在铜矿地质调查评价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提交矿产地3—4处,铜资源量65万吨;钽、金、伴生铅锌的评价工作有新进展,新增资源量:钽1600吨、金15吨、铅锌100万吨;提交3—5处大型采砂基地;力争在含锂瓷石勘查和精深加工研究方面获得新成果。

  (2)商业性矿产勘查:商业性矿产勘查新机制初步建立,基本查明2处大型含锂瓷石矿床,在石油和煤层气勘查方面力争取得较大进展。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初步实现由粗放向集约转变,资源有效利用得到提高。矿业产值年均递增10%,2005年矿业总产值达到38.92亿元。

  到2005年,开采固体矿石总量达2480万吨,矿产品产量在2000年基础上年均增长8%,部分市场需求旺盛的矿产品产量大幅增长。

  严格控制国家限采矿种产量,其中,钨精矿的产量不得突破省下达的计划。

  3、矿业结构调整目标

  矿山开采规模得到合理调整。陶瓷原料类矿山和钽铌矿山通过资产重组或扩建实现规模开采;煤炭企业实现联大靠大;污染严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小矿山得到有效淘汰,到2005年矿山数量减少1/3以上。

  矿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钽(铌)深加工产品和特色非金属深加工产品的开发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品牌产品的数量明显增加。

  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进一步加强。钽铌冶炼技术和建陶烧成技术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液化技术和煤层气采抽技术得到显著提高。

  矿业经济布局趋于合理。初步建成我国重要的稀有金属深加工基地和陶瓷工业基地;煤炭工业、建材工业、特色非金属加工业在我省矿业中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4、矿产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目标

  乱采滥挖、破坏性开采的现象基本消除。国家保护性开采矿种的产量得到有效控制。至2005年,开采回采率提高3%-5%,选矿回收率提高2%-5%。力争攻破铷、铯有益组分选冶技术工艺难关。

  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建设“三同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矿山“三废”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达标排放,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25%以上,土地复垦面积新增50.18平方千米。

  6、矿产资源管理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基本实现正常化。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2010年远景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重要的稀有金属深加工基地、陶瓷工业基地的地位进一步加强;高度开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体系初步形成;矿业年产值突破60亿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制度支持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得以完善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三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分开运行。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加强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和外资发展商业性矿产勘查。

  一、国家出资的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主攻矿种为铜、钽、金、钴、环保煤,兼顾富铅锌。

  “十五”期间安排的项目和预期提交成果如下:

  ——万载罗城—宜丰鸦溪铜多金属调查评价。新发现铜多金属矿产地1—2处,提交铜资源量25万吨,伴生金5吨。

  ——铜鼓金坑—棋坪贵金属调查评价。提交可供普查的金矿产地1处,金资源量10吨。

  ——奉新楠木坑—宜丰白水洞钽铌矿勘查评价。提供中—大型钽铌矿产地1—2处,新增333级钽(铌)资源量1600吨。

  ——丰城市铁岗山及外围铜多金属矿勘查评价,新发现铜多金属矿产地1—2处,提交铜资源量15万吨,铅锌50万吨。

  ——万载罗城—高安村前铜多金属矿勘查评价。提交可供详查的矿产地1处,力争新增铜资源量25万吨,铅锌50万吨。

  “十一五”期间力争勘查评价的地区和矿种如下:

  ——上高七宝山—宜春五宝山钴矿勘查评价。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地质勘查费用,开展钴矿选冶试验和五宝山钴矿查评工作,力争提出切实可行的钴矿选冶方案。

  --袁州区—丰城煤炭资源勘查评价。积极争取矿产资源补偿费开展煤炭资源勘查:①开展袁州区双江口地区中浅部煤矿勘查;②开展丰城泉港、石上、高安付家圩、交雨山中深部煤矿勘查。

  --宜春市特色非金属矿调查评价。积极争取国土资源大调查资金开展特色非金属矿查评工作:①丰城、高安、袁州等地煤系高岭土调查评价,预期提交可供普查的基地2处;②宜丰天然纳米矿物原料调查评价。

  二、地方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宜春市主要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选择大中型矿山开展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提出有效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2、宜丰同安含锂瓷石矿开发战略研究:加强含锂瓷石深加工和应用研究,为开发技术含量高的陶瓷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3、袁河流域建筑用砂调查评价:科学合理划定允许采砂区和禁止采砂区,提交大型采砂基地3—5处,为建筑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三、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鼓励勘查的矿种有石油、煤层气、环保煤、铜、铅、锌、金、含锂瓷石、高岭土、钾长石、耐火粘土、粉石英、地热等,限制勘查的矿种有钨、萤石、重晶石,禁止在可耕地内勘查砖瓦粘土。鼓励商业性勘查的地区有:

  1、袁州区吞塘—雷桥石油勘查区:继续支持天津大港油田开展我市油气勘查,力争“十五”后期浅层石油勘查有新突破。

  2、丰城曲江—石上煤层气勘查区: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油气公司勘查开发我市丰富的煤层气资源,争取2005年有新进展。

  3、九岭南坡含锂瓷石矿勘查区:鼓励开展已知矿区详查工作,预期提交含锂瓷石资源储量2000—3000万吨。

  4、丰城南神岭煤矿勘查区:鼓励矿山企业自筹资金,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开展矿山外围及深部煤矿勘探工作,扩大新建矿山的可采储量。

  5、袁州区余家坪铜矿勘查区:积极主动与矿业公司联系,引进资金,勘查开发Ⅰ号和Ⅱ号铜矿体。

  除上述5个重点勘查区外,鼓励商业性勘查的矿产地还有:高安市斛塘金矿、袁州区新坊金矿、上高县太子壁铜铅锌矿、铜鼓县西向高岭土矿、靖安县中源钾长石矿、高安市华芳瓷土矿、丰城市鱼池口耐火粘土矿、铜鼓县温泉地热资源等。

  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保持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确保我市稀有金属、陶瓷、煤炭、建材等工业原料供给的同时,扩大国内、省内市场需要的铁、铜、钴、铅锌、钽、高岭土、硅灰石、含锂瓷石等矿产的开采规模,限制钨、萤石等矿产的开采总量。

  1、能源矿产

  鼓励开采优质煤、环保煤,适量增加优质煤的产量,限制开采高灰高硫煤。到2005年,全市原煤产量稳定在460万吨,其中重点煤矿产量增加至280万吨。

  鼓励勘查开发曲江和英岗岭煤层气资源。

  2、金属矿产

  铜:加速规模开发宜丰新庄铜铅锌矿,形成30万吨矿石/年采选能力。

  铅锌:扩大七宝山铅锌矿生产能力,2005年力争达到30万吨/年,年产锌精矿含锌量2.1万吨,铅精矿含铅量0.6万吨。

  钴:抓紧钴矿选冶工艺研究,力争2010年前实现钴矿开发利用新突破。

  钽铌:将宜春钽铌矿的采选能力从目前的1500吨/日扩大到4500吨/日。

  锂:加强锂云母新产品开发应用研究,使锂精矿销售量与伴生回收锂精矿产量相适应。

  钨:严格控制徐山钨矿开采总量,钨精矿产量按国家限额控制生产。

  3、非金属矿产

  水泥用灰岩:规模开发上高墨山水泥灰岩矿,完成年产60万吨高标号水泥新项目。2005年全市水泥用灰岩开采量达到357万吨,年产水泥274.6万吨,其中国有系统内企业年产水泥达到160万吨,2010年达到190万吨。

  高岭土、硅灰石、含锂瓷石:规模开发雅山高岭土矿、月光山硅灰石矿、同安含锂瓷石矿。到2005年三矿产量较2000年有较大幅度增长,高岭土产量由4.0万吨增长到15.0万吨;硅灰石产量由4.0万吨增长到13.6万吨;含锂瓷石产量由1.6万吨增长到12.4万吨。在满足市陶瓷工业发展需求的同时,扩大矿产品外销规模。

  盐:2005年,樟树盐矿的原盐开采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支持发展盐化工产业。

  石材:发展石材异型加工和板材加工。到2005年大理石板材产量达到1.4万平方米。禁止宜春钽铌矿的高品位矿石降为普通花岗石开采,合理圈定雅山花岗石矿开采范围,到2005年花岗石板材产量达到15万平方米。

  建筑用碎石:以含燧石灰岩、变质砂岩取代水泥用灰岩、白云岩等用作碎石材料。

  建筑用砂:禁止在宜春城区周围及其上游5千米以内的河道采砂,鼓励在河道淤塞处开采建筑用砂。

  砖瓦粘土:禁止在可耕地内开采砖瓦粘土。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到2005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到5亿块标砖,2010年达到6.5亿块标砖。

  4、地热矿产

  合理规划铜鼓温泉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新开发万载鲁塘地热资源,使其服务于我市旅游业、养殖业。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将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规划为4个矿业经济规划区,在规划区内重点建设2个国家重要的矿产品生产基地和9个省内重要的矿产品生产基地,形成“南钽北瓷、东煤中建材”的矿业经济布局。

  (一)宜春东部矿业经济规划区:包括丰城、樟树和高安南部地区。主要开发矿种煤、原盐、钨、水泥用灰岩,建成二个煤炭生产基地和一个盐生产基地,实现矿业年产值7亿元。

  ——丰城煤炭生产基地。2005年原煤产量325万吨。适时勘查开发煤层气资源。综合利用矸石发电和粉煤灰烧结空心砖。

  ——高安优质煤生产基地。2005年原煤产量100万吨。2010年产矸石水泥45万吨。

  ——樟树盐生产基地。除稳定目前盐产量外,初步建成高纯NaCl生产线。

  (二)宜春中部矿业经济规划区:包括上高中南部和高安西南部地区,主要开发矿种水泥用灰岩、大理石、硅灰石、铅、锌、钴。着力建成二个建材基地和一个硅灰石粉体材料、纳米材料、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实现矿业年产值7.5亿元。

  ——墨山—长石岭水泥生产基地。年产水泥120万吨。

  ——鱼坑—月光山大理石米石生产加工基地。规模开发大型大理石矿床,建成开采、加工、销售一体化企业。

  ——月光山硅灰石粉体材料生产基地。

  ——上高纳米材料生产基地。年产纳米碳酸钙1万吨。

  ——七宝山铅锌生产基地。铅锌矿采选规模力争扩大到30万吨矿石/年,在开发铅锌矿的同时,鼓励综合回收利用钴。

  (三)宜春北部矿业经济规划区:包括高安西部、宜丰东部、奉新西部地区。重点开发我国特有的二个大型含锂瓷石矿床和新庄铜铅锌矿床,适量配套开发钾长石、高岭土矿,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业,建成我国重要的陶瓷工业基地,实现矿业年产值8亿元。

  ——高安陶瓷工业基地。集约开采陶瓷原料矿产,开发高档建筑陶瓷产品、卫生陶瓷产品和高技术陶瓷产品,做强做大陶瓷产业。

  (四)宜春南部矿业经济规划区:包括宜春城区以南地区。规模开发特大型钽铌矿床和大型高岭土矿床,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发展钽深加工系列产品,建成我国重要的稀有金属深加工基地和我省重要的高岭土生产加工基地,实现矿业年产值8亿元。

  ——宜春稀有金属深加工基地。钽铌采选规模扩大三倍,力争综合回收利用锂、铷、铯,形成采、选、冶一体化企业。

  ——雅山高岭土生产加工基地。集约开采高岭土矿,新建超细改性高岭土加工企业。

  三、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根据我市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将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划分为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同时,根据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原则,划分出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区。

  (一)鼓励、限制、禁止开采区分区的依据

  鼓励开采区:矿产资源丰富,分布相对集中;属国家急缺矿种;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开采过程中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限制开采区: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开发;市场供大于求;开采技术条件或综合开发利用条件不成熟;资源储量有限的地方特色矿产;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地质灾害易发区。

  禁止开采区: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开发;市场严重供过于求;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造成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国家及省政府规定禁止采矿的地区。

  (二)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区的划分

  全市共划定鼓励开采区20个、限制开采区6个、禁止开采区6个,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区1个,其它为允许开采区。各规划分区的名称范围等详见附图。

  鼓励开采区:靖安县中源钾长石矿区、铜鼓县西向高岭土矿区、宜丰县巷口矿泉水厂、宜丰县鹅景—党田含锂瓷石矿区、奉新县白水含锂瓷石矿区、高安市华芳瓷土矿区、高安市茹村熔剂灰岩白云岩矿区、高安市长石岭石灰岩矿区、高安市三皇圩石灰岩矿区、高安市村前—宜丰县新庄铜铅锌矿区、上高县七宝山钴铅锌矿区、上高县太阳脑熔剂灰岩白云岩矿区、上高县墨山灰岩矿、上高县乌老山大理石矿区、上高县月光山硅灰石矿区、丰城市鱼池口耐火粘土矿区、宜春市五宝山钴矿区、宜春市柏木白云岩矿区、宜春市江西四—四矿区、宜春市雅山—何家坪高岭土矿区。

  限制开采区:靖安县毛公洞钨矿区、奉新县上富萤石矿区、樟树市岩盐矿区—北部矿段、丰城市密岭1—3井田、丰城市洛市煤矿区、丰城市徐山钨矿区。

  禁止开采区:靖安县三爪仑国家示范森林公园、铜鼓县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宜丰县官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袁州区酌江溶洞地质遗迹保护区、樟树市阁皂山国家森林公园、袁州区明月山国家森林公园。

  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区:丰城市徐山钨矿区。

  (三)不同开采区实行的政策措施

  鼓励开采区内可适当提高开采强度,整合一批市场前景好,自身具有资源优势的矿山企业,做强做优,实现集约开发、规模经营。限制开采区内不得扩大产能,原则上不审批设立新的矿山企业,逐步淘汰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禁止开采区内停止一切采矿作业。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保护区内不准新建矿山企业,不准扩大现有矿山生产规模,从严办理采矿延续登记。

  四、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1、规模结构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主要矿种及中型以上储量规模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按照附表5执行。一个矿区原则上只审批一个采矿主体。对于一矿多开的小矿山,引导其联合做大。高岭土、硅灰石、含锂瓷石、水泥灰岩等矿山通过资产重组实行集约化经营;铜、铅锌、钽铌矿山通过扩建实现规模开采;煤炭企业实行联大靠大,安全生产;压缩建筑用砂石粘土的采场总量,实现分区统一开采。到2005年,全市矿山数量比2000年减少1/3以上;其中煤矿山减少108处,万载、上高二县退出煤炭产业,全市产煤乡由41个减少到18个;高岭土、硅灰石、含锂瓷石矿山数量减少1/2;砂石粘土采场减少200处。

  矿业企业规模结构调整方向是集团化和专业化相统一、大中小协调发展。支持优势企业通过改组改造,合资合作和内引外联实现集团化经营。“十五”期间,重点支持宜春钽铌矿扩建和钽铌加工冶炼项目,组建江西稀有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扶持集约型陶瓷工业体系建设,发展精深加工企业;引导煤炭企业整改联合;鼓励产盐企业资产重组,发展盐化工集团。

  2、产品结构

  矿产品结构调整总原则是: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档次,发展精深加工,创品牌和名牌产品。

  (1)煤炭开发要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高洗精煤产量,支持发展英岗岭优质无烟煤生产基地。

  (2)支持钽铌精深加工项目和开发锂电池项目。投资5亿元左右发展钽(铌)深加工系列产品,重点开发钽粉、钽丝、高纯氧化钽(铌)、钽(铌)酸锂晶体、声表面滤波器等产品,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

  (3)积极开发煅烧改性高岭土、超细粉体硅灰石、超细提纯粉石英等精深加工矿产品,有计划降低出售原矿和初级矿产品比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建材企业。“十五”期末,高标号水泥、特种水泥、高档建陶产品和新型建材产品要占到全部建材产品的70%以上。

  (5)积极开发纳米材料产品,2010年前形成纳米碳酸钙产品工业化生产。

  3、技术结构

  技术结构调整总原则是:依靠科技进步,突出技术创新,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

  (1)引导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推广洁净煤、煤炭液化技术。加强煤层气采抽技术研究,优化能源矿产的利用结构。

  (2)引进、消化、吸收钽铌冶炼技术,尽快使其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水泥企业基本普及国家推广的十三项新技术、新工艺,淘汰φ2.2米以下机立窑生产线;建陶企业基本普及低温快烧一次成型辊道窑技术;推广煤矸石、粉煤灰等矿渣烧结空心砖技术。

  (4)真空制盐要全面采用目前国内外先进的逆循环进卤技术,采用钛合金材料改造现有的加热室。

  (5)引进先进的钴矿采选技术,实现对伴生钴的回收利用。

  五、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和其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必须达到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到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

  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鼓励研究开发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提高七宝山铅锌矿伴生钴资源、宜春钽铌矿钽、铌及共生锂、铷、铯资源和同安含锂瓷石矿伴生稀有金属资源的回收利用效率。“十一五”期间争取解决钴矿回收利用技术与工艺问题。

  六、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并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要求。新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准入条件:

  1、规划条件: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床)的矿产储量相适应,不得低于本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服从本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结构调整和开采规划分区。

  2、资质条件:具有与所开采矿产资源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装备条件,具有经批准颁发的矿山企业安全合格证。

  3、技术条件:具有经认定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具有经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矿产开发的技术经济指标、“三率”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环保条件:具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第五章 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及改善矿业投资环境

  一、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我市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今后凡属于市级发证权限范围内的探矿权采矿权一律进入市场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交易。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必须按规则和程序进行,交易市场推行公开挂牌、公正服务、公平交易。

  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重点矿区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提出规划意见报国土资源厅审批。建立完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公开查询和定期发布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从法制、体制、机制和利益关系方面着手,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努力为市场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积极而稳妥地开放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商和国内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鼓励探矿权采矿权拥有者依法进行矿权转让。

  鼓励高岭土、含锂瓷石、硅灰石矿山企业通过采矿权转让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规模开采,促进我市陶瓷工业跨跃式发展;鼓励冶金用白云岩和水泥用灰岩等大型非金属矿床进入市场挂牌交易;对于建筑用砂、石、粘土等可视资源可直接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

  二、改善矿业投资环境

  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为矿业投资者创造优良的政策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执行“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原则,为矿业投资者创造优良的行政环境;建立矿业信息系统和矿业中介机构,为矿业投资者提供便捷的信息通道。通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矿业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大发展。支持宜春钽铌矿通过矿业资本市场,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为打造稀有金属深加工基地提供资金保障;鼓励七宝山铅锌矿通过矿业技术服务市场,吸引先进技术,实现钴矿综合回收利用。

  依法保障矿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保护社会资金依法投入铜、铅、锌资源勘查及地热资源勘查;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经验的矿山企业依法投资开发我市煤层气、金、钽、铌等矿产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吸引外资发展我市非金属矿业,重点发展陶瓷工业和盐化工产业。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总要求

  1、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相统一。

  2、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次生地质灾害控制等法定义务。

  3、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完善预警预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积极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达到治标治本相结合。

  二、新建矿山必须遵守的准则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探索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

  1、新建矿山对环境影响的准入条件: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禁止新立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禁止土法选冶金矿和土法炼铅锌;禁止新建含硫大于3%的煤矿;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开采矿产资源;限制新建含硫量1.5%--3.0%的煤矿;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

  2、加强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工作: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矿山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执行国家认定的环境评估指标和技术标准,依法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矿山生态环境影响报告应包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并经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包括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3、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矿产勘查阶段须查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矿产资源开采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治理建议;矿山设计时应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矿山建设过程应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完工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能移交使用。

  三、现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监督检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监管,督促矿山企业按有关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检查矿山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执行的情况。对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无环境保护设施或“三废”排放不达标的矿山企业限期停产整顿。对破坏矿山生态环境并造成环境进一步恶化的事件,要依法进行查处。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

  2、控制“三废”排放。制定科学的“三废”排放方案,利用现代监测技术对矿山环境进行动态监测。严禁废水直接排放,废渣排放必须设立专门的场所。鼓励矿山企业对“三废”实行综合利用。“十五”期间,矿山排放污染物必须稳定控制在省或市的排放标准和市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之内,对不能达到要求的,要实行停产整顿。

  3、防止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防治系统,加强对矿业活动可能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实行防灾预案制度,建立抗灾救灾机构,制定临灾应急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4、增加环境保护投入。鼓励矿山企业增加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探索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促进矿山企业自觉有序地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

  四、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企业在关闭矿山一年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关闭矿山申请,并提交关闭矿山报告,矿山企业应按照批准的关闭矿山报告完成有关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未达标者须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

  闭坑矿山企业在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后,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矿山土地的复垦以造地还耕为主,或复垦还绿、矿山旅游等。

  组织开展全市性闭坑矿山生态环境调查,积极开展闭坑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控制水土流失进一步发展。

  五、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项目

  按照“统筹规划、分批实施、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的原则,提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地方政府筹措配套资金开展我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十五”期间争取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项目有:

  1、丰城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治理矿山包括尚庄、八一、建新、坪湖、河东、洛市六大煤矿,规划土地复垦面积48.0平方千米。主要任务为治理塌陷区3310公顷;矸石山植被恢复700公顷;扩建丰城煤矸石电厂;新建洛市煤矸石电厂和砖厂;新建蓄水库6座,污水处理站2座。

  2、江西盐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土地复垦2.18平方千米。主要任务为盐渍化土地治理218公顷;建统一的废渣排放场所。

  3、宜春钽铌矿一号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①尾矿坝整治;②第12级子坝排渗设施整改;③尾矿库西侧滑坡整治;④排洪构筑物整治。工程投资概算为985.75万元。

  “十一五”期间争取安排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项目有:

  1、英岗岭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土地复垦面积1.45平方千米。主要任务为治理塌陷区68.6公顷;矸石山植被恢复76.1公顷;建废水处理站1座;新建年产45万吨矸石水泥厂1座。

  2、鹅景村瓷土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土地复垦面积1平方千米。主要任务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00公顷;农田复垦50公顷。

  第七章 保证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1、本规划经宜春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评审,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具有法定效力。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按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2、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管国土资源的市领导亲自抓各项指标落实,实行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3、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规划实施管理机构,自上而下建立规划实施管理的组织体系。

  二、加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成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规划内容的宣传活动,使规划深入人心,尤其是矿业管理者、矿业经营者、矿业投资者对规划应有深入了解,并能自觉遵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保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全市顺利实施。

  三、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

  1、严格审查采矿权申请人提交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划要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不批准占用储量登记申请,不办理用地手续。

  2、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限期予以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和批准占用储量登记申请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4、矿产资源规划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机制

  充分应用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本规划鼓励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积极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尤其是大企业大集团来我市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支持矿业企业创造条件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发展矿业;鼓励矿山企业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用以探寻接替资源,矿山企业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的投资,按规定计入勘探开发成本;取消一切限制个体私营企业市场准入和社会投资的不合理规定,引导民间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精深加工。

  大力推进对外开放,制定《宜春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指南》和《宜春市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指导目录》等指导性文件,研究制定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形成一套有效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机制。

  五、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建立较完善的矿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龙头矿山企业成为拥有先进工艺技术、智力密集、自主开发能力强的高科技基地,引导企业通过科技创新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发展之路。优先支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矿业的装备与工艺的项目;优先支持低品位难选冶大宗矿产品的开发利用研究项目;优先支持优势矿产的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和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应用研究项目。

  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对引进的人才给予优惠待遇;建立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管理参与入股,允许在产权结构中保持一定比例的技术股和管理股,使技术和管理转化为资本和股权。

  六、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市、县(市、区)二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并与省级系统联网,形成完整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行政区范围内矿业权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矿区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以规划管理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