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两站一池”先期迁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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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两站一池”先期迁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两站一池先期迁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赣机集〔2022〕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两站一池先期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2〕465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两站一池先期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2〕53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两站一池先期迁改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255号),经研究,基本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两站一池先期迁改工程(项目代码:2111-360000-04-01-263488)位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工作区范围内,工程范围北至南三路、东至东二路、南至南四东路、西至东一路,总用地面积20540.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81.64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能源站1座,本期供冷能力85284kW,本期供热能力50494kW,远期供冷能力122207kW,远期供热能力73462kW,建筑面积13556.91平方米,为主体1层,局部2-4层丁类厂房建筑,建筑高度18.35米,配建直径约40米,高28米蓄冷水罐1座;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本期安装3台50MVA主变压器,3个出线间隔,建筑面积4615.36平方米,为3层丙类厂房建筑,建筑高度12.0米;新建110kV线路5816米;改造10kV线路31公里,新建10kV线路1.9公里;新建雨水箱涵(顶管)约1200米,预埋DN600污水干管约750米;新建综合管廊约1公里;配套建设安保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和还建、拆除工程。
二、总体设计
本工程位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工作区范围内,南邻集团办公楼,项目范围内原有的医疗急救中心拆除并异地安置,保留2#10kV开闭所。新建能源站主体建筑位于场地西南、中部及北侧区域,能源站配套用房连接主体建筑位于场地南侧,蓄冷水罐位于场地西北角,新建110kV变电站位于场地东北部。
场地主入口位于场地东部与南三东路和南四东路相接,2个主入口连接成场地内部南北向主通道,车道宽7米,兼做消防车道。非机动车沿建筑物周边结合绿化布置,共设置机动车位52个,非机动车位250个。
排水箱涵工程其余南六东路,终于机场南路,沿东二路敷设,往南在机场红线处接入待建市政配套排水涵管后排入市政河道。
综合管廊起于新建能源站及中心变电站,向北穿越规划垂滑后,从拟建停车楼西侧绕过,与T2航站楼现状综合管廊连接,同时在T3航站楼进场路处预留给T3航站路综合管廊接口,在停车楼前拐角处预留给T1扩建航站楼管廊接口。
项目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基本合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结合正在报批的昌北机场三期总体规划内容,落实规划条件,核实周边规划道路标高、综合管网接口条件和场地地形条件,优化总平面布置、场区道路、排水箱涵、综合管廊布置,进一步完善竖向设计;深化综合管网、总图工程设计。
三、能源站设计
原则同意能源站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冷热源专项、暖通等设计。下阶段应结合现有设备运行现状,进一步论证利旧方案,经济、合理、科学的利用原有设备,并根据功能要求优化各功能用房平面布局和内部运行流线,下一步,应根据冷冻机房和锅炉房专项工艺设计,进一步优化完善结构设计,并严格按照《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及有关规范要求,深化、完善、暖通设计和安全措施,保障能源站建设和运行安全。
1.建筑设计
能源站包括锅炉房、冷冻机房、高低压配电房、能源站附属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3556.91平方米,为主体1层,局部2-4层丁类厂房建筑,建筑高度18.35米。
锅炉房位于能源站主体建筑一层北侧独立区域,设7台燃气热水锅炉(共8处机位,其中远期预留1处机位),配建水处理间、化验间、冷热源控制室、锅炉水泵控制室、燃气表房。锅炉房利用连通外墙窗口作为泄瀑口,泄瀑面积不小于148.5平方米,并设置有两个人员疏散楼口。冷冻机房位于能源站主体建筑一层西南及中部区域,共设置有10台冷水机组(共12处机位,其中远期预留2处机位),配有备品备用间及观察室。外墙设有4.4米×4米的钢质平移门,配备两台行车,机房屋顶设置冷却塔。主体建筑一层还设置高低压配电房、消防泵房、消防安保控制室及消防水池等设备用房。配套用房位于地块南侧连接能源站主体建筑,毗邻机场集团办公楼,除一层设置消防安保、档案室、维修设备间等功能外,二至四层均设置业务用房并配套建设电梯间、配电间、弱电间、排烟机房等。冷冻机房及锅炉间局部设置与地下管廊衔接的地下室,最大投影尺寸为7.5×33.7米(轴网尺寸),结构底板面标高-4.95米,结构底板兼做筏板,厚度500毫米,埋深约5.45米。地下室外墙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厚度为400毫米。
能源站室内±0.00相对于绝对标高33.4米,室内外高差0.45米。主体建筑为一层建筑,其中,锅炉房区域建筑高度8.17米,冷冻机房建筑高度12.4米;配套用房为四层建筑,建筑高度18.35米,其中底层层高为5米,其余各层均为3.8米。外墙采用浅灰色真石漆、铝板和玻璃幕墙相结合的形式。采用VPVC管内落水,建筑四周设混凝土散水,四周采用砌体墙与金属组合围墙,主出入口采用移动不锈钢门,绿化部分下阶段进行专项设计。
场地西北侧建设钢制蓄冷水罐一座,容积2.4万立方米,设计直径约40米,高度28米。钢结构,采用Q345R钢板,罐顶和罐壁外侧采用80mm聚氨酯发泡保温层,保温外侧采用银白色铝板装饰条,尺寸和色彩与能源站主体相统一。
2.结构设计
能源站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天然基础;蓄冷水罐采用桩筏基础。结构为L型布置,基础以上设置三条结构缝将建筑分为四个结构单元,从左至右(从南至北)依次为上业务用房、下业务用房、冷冻机房及锅炉间单元,其中业务用房单元为地上四层、设备用房单元为地上一层。下阶段应按照相应设备荷载及相关规范进一步优化结构设计。
3.电气、给排水设计
能源站楼中设置2个10kV配电站,供电电源从新建110kV变电站引来四路10kV电源,两两一组,需分别引自上级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平时两路10kV电源同时供电,分列运行,故障时互为备用。由10kV配电站分别配出至10kV高压冷冻机及10kV/0.4kV变压器。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计算用电负荷,根据使用功能要求优化各功能区用电负荷等级,落实供电电源,优化供配电设计。
能源站生活用水由市政网管直接供给,供水压力按不小于0.40MPa;由机场内部市政给水管网分别引出一根DN250、一根DN100的给水管供能源站生活、消防用水。室内排水采用生活污、废水合流制,排入南四东路市政污水井;雨水单独排放,地面层及以上排水由重力排至室外排水管道。能源站给水管道采用薄壁不锈钢管、管件,热水管道均采用薄壁紫铜管及配件;潜水排水泵排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及配件,其余排水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卡箍连接;消防试验排水管采用热镀锌钢管;循环冷却水管道采用焊接钢管,内外热浸镀锌,沟槽或法兰连接。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核实市政给水水源,给水、排水管网、接口条件,根据片区控制性规划,结合昌北机场总体规划,优化给排、水总图布置,完善给、排水设计。
4.冷热源工艺设计
能源站本期主要服务现状建筑与三期工程建筑,集中供冷供暖面积65.093万平方米;并对远期规划建筑(集中供冷供暖98.193平方米)冷热负荷需求的纳入做好预留条件。本期空调冷负荷94760kW,空调热负荷56104.2kW;远期空调冷负荷135785kW,空调热负荷81623.2kW。本期空调冷负荷装机容量为85284kW,空调热负荷装机容量为50494kW;远期(仅预留机位)空调冷负荷装机容量为122207kW,空调热负荷装机容量为73462kW。
冷源选择离心式冷水机组10台(其中利旧5台),并建设蓄冷水罐(有效容积2.4万立方米)。空调水冷系统共设置5路系统,其中4路系统采用冷冻机房直供。在T3航站楼及综合交通中心环路内分别设置热力交换站。
热源选择燃气热水锅炉7台(其中利旧3台)。并设置T3+综合交通中心环路、T2+旅客过夜用房环路、集团办公+急救环路共3路系统。在旅客过夜用房内设置板换机组(含用户侧热水泵),其余环路系统均由能源站热源直供。
锅炉房燃料选用中压B级市政管网天然气,燃气源从东二路现状DN200中压燃气管道接入。近期就近由东二路已建DN200中压燃气管道引入一根DN250燃气管,进入设置于蓄冷罐东南侧的三台调压柜(其中两台为预留),调压后通过两根PE管DN250燃气管(其中一根远期建设)、一根钢管D323×8引入新建能源站表房,为能源站供气。
下阶段应聘请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评估,进一步确定设备运行状况的主要参数,合理确定利旧方案,优化设备选型,完善冷热源工艺设计。
5.空调、通风、消防排烟及其他设计
能源站配套用房采用风机盘管或分体式空调,新风系统采用吊装式空调箱或热回收式新风系统,除员工活动室及配套业务用房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外,其他配套用房均采用分体空调,并设置热回收新风换气机(消防及能控室、消防控制室、锅炉控制室)或不设置新风系统。冷冻机房、锅炉房、高压+冷冻机中压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房、高压冷冻机控制室、水泵控制室、各类水泵房、燃气切断阀间、卫生间等均设置机械排风;弱电机房、UPS机房等气体灭火的区域,均设置灾后排风系统,排风量按换气次数5次/h设置,事故排风风口设置于房间低位。下阶段应进一步并加强暖通工程与建筑、电气等专业的衔接,优化、完善暖通设计。
四、110kV变电站设计
原则同意110kV变电站变配电专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计。
1.变配电专项设计
本项目远期规划3台50MVA的主变压器;本期安装3台,采用三相双线圈有载调压自冷变压器。其中:110kV设计方案采用单母线三分段接线,本期过渡方案采用出线3回,分别由临空变电站、蚕桑变电站、盘龙山变电站接入;远期方案也采用出线3回,分别至临空变电站、鱼目山变电站接入,备用1回。10kV设计方案采用本期出线72回,远期出线72回,本期采用单母线六分段环形接线,远期采用单母线六分段环形接线。10kV无功补偿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本期6组电容器组与6组并联电抗器;远期6组6Mvar电容器,6组5Mvar并联电抗器。本期三台主变低压侧各配置1台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
本项目本、远期3回110kV出线均配置独立的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110kV母线按最终规模配置1套母线保护装置。本项目110kV变电站本期2回110kV出线,于本项目中增设2套备自投装置,并按网络配置1套故障录波器,配置1套保护及故障信息系统管理子站。
本项目110kV变电站由南昌地调调度,按“双平面”调度设计;远动装置的配置结合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统一考虑,远动装置和计算机监控系统共用数据采集单元。
本项目110kV变电站配置1套光纤配线柜(144芯)、1套综合配线柜(80系统数配、100回音配、24口网配),配置1台调度用IAD设备,调度IAD承载在地网光传输设备上,在南昌地调配置1块带汇聚功能的GE口以太网板(外送线路工程考虑,不在本工程)以保证本项目与南昌地调的系统通信。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采用开放式的分层分布式系统,由站控层、间隔层构成。自动化系统统一建模,统一组网,信息共享,通信规约统一采用 DL/T860 通信标准,实现站控层、间隔层二次设备互操作。站控层设备按变电站远景规模配置,间隔层设备按工程实际建设规模配置。
2.建筑设计
110kV变电站配电装置楼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丙类厂房建筑,建筑面积4615.36平方米。地下一层布置电缆层、电缆出线通道;地上一层布置主变室、主变散热器室、接地变压器室、检修间、10kV开关室、110kV配电装置室,东侧设置电抗器室、机动用房、保安门卫室等;地上二层布置卫生间、备餐间、业务用房、安全工具间、检修工具间、电容器室、控制值班室等。
110kV变电站配电装置楼室内±0.00相对于绝对标高34.3米,室内外高差1.5米,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建筑高度12.0米,其中底层层高为4.3米,其余各层均为4.8米。建筑物一楼外墙主要采用浅灰色真石漆、辅以装饰格栅,门窗采用断桥铝合金窗+中空玻璃。
3.结构设计
110kV变电站配电装置楼地上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室采用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基础主要采用天然筏板基础。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整体长67.2米,于中间设置100毫米伸缩缝一处,将整体结构分为34.5米与32.7米两段。主变基础采用大块钢筋混凝土岛式基础,设置28立方米事故油池。基础采用筏板基础,部分防火墙及主变基础采用独立基础。整体抗浮由筏板基础及配电装置楼的整体荷载承担。由于变电站配电装置楼结构布置受电气设备尺寸影响较大,下阶段将根据具体招标设备的尺寸及载荷进一步调整结构设计。
4.电气、给排水设计
电源由站内10kV开关柜引入站用配电屏,再由站用配电屏引入380V电源供给站内设备低压用电。站内用电为380/220V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正常供电时,两段母线分列运行,采用ATS自动转换装置实现两个进线电源自动切换,所用馈线均布置在两段母线上,互为备用。对重要负荷采用双回路供电,一供一备运行。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计算用电负荷,根据功能要求优化各功能区用电负荷等级,完善供配电设计。
生活用水由市政网管直接供给,供水压力按不小于0.40MPa;室外消防用水、生活用水、排水管网与能源中心共用。室内排水采用生活污、废水合流制,排入东二路市政污水井;雨水单独排放,地面层及以上排水由重力排至室外排水管道。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排水量,核实市政给水水源,给水、排水管网、接口条件,根据片区控制性规划,结合昌北机场总体规划,优化给排、水总图布置,完善给、排水设计。
5.空调、通风、消防排烟及其他设计
110kV变电站中保安门卫室、机动用房、休息室、业务用房等有供热供冷需求的房间采用多联机或分体式空调。配电装置楼地上部分房间内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措施,其中设备房间采用机械排风措施。地下电缆层通风采用自然排风与机械排风相结合的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并加强暖通工程与建筑、电气等专业的衔接,优化、完善暖通设计。
五、10kV配电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因110kV变电站和新综合管廊建设导致的10kV出线改接方案,在保持原线路后段电缆路径不变的情况下,对前段电缆进线改接,小部分电缆全新敷设。改造32回高压线路,其中28回改接至新建110kV变电站10kV出线,4回做迁改割接。改造电缆共计约31公里,新建电力管道约1.9公里。排管采用电缆保护管外包混凝土结构型式,排管覆土厚度≥500mm,排管采用5×5+3孔、3×4+2孔,3×3+2孔、2×3+1孔四种型式。电缆敷设采用ZC-YJV22-8.7/15kV铜芯电力电缆,保护管的内径不得少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少于110mm。
六、排水工程
因昌北机场现状雨水调蓄池位于拟建昌九客专线路上方,昌九客专建设势必将影响机场场区雨水排放,根据机场总体规划内容,现状雨水调蓄池将于机场三期建设时废除。为保证昌九客专正常施工,兼顾三期雨水排放,同意废除现状雨水调蓄池,新建雨水箱涵约750米,排水管约500米,污水干管约750米。
新建雨水箱涵起于东二路南六路交叉口处沿东二路向南敷设,经南七路、南八路,终于机场南路,全长约750米。排水箱涵采用C30现浇混凝土箱型结构,标准断面采用矩形断面型式,每隔20米~30米设置一道变形缝,变形缝宽20毫米,采用沥青木丝板填充+遇水膨胀止水条撵缝防水。采用放坡结合土钉支护开挖,基坑深度12米,工程范围长约700米;其中土钉杆体采用φ25螺纹钢,钻杆直径110毫米,采用M30水泥砂浆灌注。
排水管起于东二路南六路交叉口处沿东二路向南敷设,经南七路,终于南八路,全长500米。排水管坡度0.25%,管径为D3000,采用连续缠绕工艺玻璃钢夹砂管,顶管施工。
污水干管起于南八路,沿东二路随排水箱涵一起向南共沟敷设,终于机场南路,全长750米。污水干管管径DN600,采用连续缠绕工艺出玻璃钢夹砂管,管内底标高约为28.0~27.1m,
原则同意排水箱涵、排水管和污水干管设计方案。下一步,应进一步落实D3000排水管顶管施工方案。
七、综合管廊工程
根据规划将机场跨进场路部分电力、通信、热力、中水及中水管道纳入综合管廊。综合管廊采用矩形断面,宽13.2米,高6.17米;管廊采用三舱、双舱方案,整体横断面尺寸不变。综合管廊起于新建能源站及110kV变电站,向北穿过规划垂滑后,从拟建停车楼西侧绕过,与T2航站楼现状综合管廊连通,同时在T3航站楼进场路处预留给T3航站楼综合管廊接口,在停车楼前拐角处预留给T1扩建航站楼管廊接口。管廊工程全长约1000米。其中:新建能源站及110kV变电站至南三东路管廊共69米,横断面采用三舱,DN1000供冷供热管单独舱室敷设,电力管线、给水、部分供冷管(DN600供冷、供热管各两根)、通信纳入综合舱,剩余供冷供热管、中水及热水管合并设置在第三个舱室;南三东路至消防站段管廊400米,横断面采用三舱,于南三东路路口引出部分10kV电力电缆,并有1根DN400给水管及若干通信线缆纳入管廊综合舱;消防站至T3进场路管廊共126米,横断面采用三舱,于消防站纳入2根DN200的消火栓干管及2根DN200的喷淋干管至管廊综合舱;T3进场路至T2航站楼现状管廊段约405米,该段管廊与T2航站楼现状管廊衔接,为T2航站楼供给冷热源电力、通信、给水、消防等,采用双舱形式。
综合管廊采用C35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标准段采用箱形断面型式,标准段每隔30米~50米设置一道变形缝,标准段与通风口、投料口等节点衔接处设置一道变形缝。变形缝底部设置一道枕梁。下阶段应根据管廊内入廊管线分布及周边构筑物位置关系合理确定的管廊埋置深度,并科学计算分析确定管廊壁厚。
综合管廊基坑采用2种开挖型式,南三路至南二路之间的三舱管廊(长度352米)和北段现状道路以北的两舱管廊(453米)采用放坡开挖结合土钉支护开挖型式;管廊接入能源中心、110kV变电站节点及现状消防泵站位置(长度188米)采用钻孔灌注桩支护开挖型式。下阶段应与南昌地铁一号线北延工程充分沟通后,合理优化管廊结构和基坑支护方案。
综合管廊采用机械送风、机械排风的纵向通风方式。原则按200米一个划分为若干通风区间,每个通风区间一端设置送风机机械进风,另一端设置排风机机械排风,形成推拉式的纵向通风系统。下阶段应根据相关需求进一步细化通风系统工况,并合理制定相应的运行模式。
八、为降低项目施工对机场运行的影响,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管线迁改、道路和绿化修复、建筑拆除等迁改方案。原则同意本工程消防、节能、环保、安防等设计。下阶段应加强与规划、市政、电力、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沟通衔接,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九、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100446.39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两站一池先期迁改工程概
算核定表
2022年7月 20日
附件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两站一池先期迁改工程
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概算值(万元) | 备注 |
|---|---|---|---|
Ⅰ | 建安工程费用 | 86225.12 | |
一 | 能源中心 | 38842.06 | 13556.91㎡ |
(一) | 土建工程 | 5529.74 | |
1 | 建筑结构工程 | 3641.44 | |
2 | 内装饰工程 | 1128.61 | |
3 | 外立面装饰工程 | 759.69 | |
(二) | 安装及设备工程 | 32496.46 | |
1 | 给排水工程 | 151.19 | |
2 | 消防工程 | 435.72 | |
3 | 火灾报警工程 | 156.09 | |
4 | 通风空调工程 | 558.76 | |
5 | 变配电工程 | 1677.75 | |
6 | 电气工程 | 2241.74 | |
7 | 冷热源工程 | 6416.21 | 冷水机新建5台,利旧5台 |
8 | 冷却循环水工程 | 3495.7 | 冷却塔新建7台,利旧1台 |
9 | 锅炉 | 3440.51 | 锅炉新建4台,利旧3台 |
10 | 蓄能罐 24000M3 | 3069.67 | 24000m³ |
11 | 弱电工程 | 240.05 | |
12 | 冷热源控制系统 | 658.76 | |
13 | 能源管理平台 | 1775 | |
14 | 室外综合管廊 | 7673.96 | |
15 | 导改管线 | 405.35 | |
16 | 行车 | 80.00 | 2台/10吨 |
17 | 电梯工程 | 20.00 | |
(三) | 室外总体 | 815.86 | 20540.05㎡ |
1 | 室外土建工程 | 314.24 | |
2 | 室外安装工程 | 358.03 | |
3 | 室外绿化工程 | 143.59 | |
二 | 10KV配电工程 | 3202.93 | |
1 | 电缆线路工程 | 3202.93 | |
三 | 管线新建及迁改工程 | 5672.71 | |
1 | 排水工程 | 2695.53 | |
2 | 给水工程 | 195.64 | |
3 | 通信工程迁改 | 1225.85 | |
4 | 燃气工程 | 517.20 | |
5 | 路面开挖及修复 | 770.11 | |
6 | 原现状建筑拆除 | 246.60 | |
7 | 绿化搬迁 | 21.78 | |
四 | 室外综合管廊 | 15403.55 | 1000米 |
1 | 管廊围护 | 4323.01 | |
2 | 管廊结构 | 6115.92 | |
3 | 管廊建筑 | 86.04 | |
4 | 电气 | 1632.02 | |
5 | 自控 | 1126.60 | |
6 | 监控中心 | 155.15 | |
7 | 暖通 | 69.81 | |
8 | 消防 | 268.49 | |
9 | 排水 | 104.32 | |
10 | 支架 | 1028.58 | |
11 | 分支口预埋过路管线 | 415.77 | |
12 | 标识 | 77.84 | |
五 | 雨水箱涵 | 5648.38 | |
1 | 箱涵基坑 | 1667.21 | |
2 | 箱涵结构 | 1024.59 | 3×2.5断面矩形箱涵750米 |
3 | 顶管 | 2725.32 | d3000 玻璃钢夹砂管500米 |
4 | 污水管 | 231.26 | |
六 | 安保系统 | 450.84 | |
七 | 110KV变电站及线路 | 17004.65 | |
(一) | 110KV变电站 | 11023.59 | |
1 | 土建工程 | 2294.41 | |
1.1 | 建筑结构工程 | 1252.13 | |
1.2 | 内装饰工程 | 442.74 | |
1.3 | 外立面装饰工程 | 81.53 | |
1.4 | 弱电工程 | 89.44 | |
1.5 | 通风空调工程 | 67.13 | |
1.6 | 给排水工程 | 33.67 | |
1.7 | 消防工程 | 305.97 | |
1.8 | 电梯工程 | 21.80 | |
2 | 安装及设备工程 | 8530.69 | |
2.1 | 主变压器系统 | 1141.08 | |
2.2 | 配电装置 | 3054.52 | |
2.3 | 无功补偿 | 938.73 | |
2.4 | 控制及直流系统 | 732.03 | |
2.5 | 站用电系统 | 161.60 | |
2.6 | 电缆及接地 | 1247.66 | |
2.7 | 通信及远动系统 | 1057.72 | |
2.8 | 全站调试 | 147.00 | |
2.9 | 辅助生产工程 | 50.35 | |
3 | 室外总体 | 198.49 | |
3.1 | 室外土建工程 | 130.08 | |
3.2 | 室外安装工程 | 68.41 | |
(二) | 线路 | 5981.06 | |
Ⅱ | 其他基本建设费用 | 9118.82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931.63 | |
1.1 | 第一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 | 620.55 | |
1.2 | 第二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110KV) | 311.08 | |
2 |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 1684.05 | |
2.1 | 第一部分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 207.66 | |
2.2 | 第二部分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110KV) | 1476.39 | |
3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61.00 | |
4 | 勘察费 | 145.21 | |
4.1 | 第一部分勘察费 | 51.85 | |
4.2 | 第二部分勘察费(110KV) | 93.36 | |
5 | 设计费 | 2776.80 | 合同价 |
5.1 | 第一部分设计费 | 2304.74 | |
5.2 | 第二部分设计费(110KV) | 472.06 | |
6 | 工程监理费 | 1187.55 | |
6.1 | 第一部分工程监理费 | 779.30 | |
6.2 | 第二部分工程监理费(110KV) | 408.25 | |
7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17.28 | 合同价 |
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03.84 | |
8.1 | 第一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 | 48.13 | |
8.2 | 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110KV) | 155.71 | |
9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682.49 | |
9.1 | 第一部分工程造价咨询费 | 623.36 | |
9.2 | 第二部分工程造价咨询费(110KV) | 59.13 | |
10 | 工程保险费 | 169.34 | |
10.1 | 第一部分工程保险费 | 145.36 | |
10.2 | 第二部分工程保险费(110KV) | 23.98 | |
11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 | 6.00 | |
12 | 勘察外业见证费 | 10.16 | 勘察费×7% |
12.1 | 第一部分勘察外业见证费 | 3.62 | |
12.2 | 第二部分勘察外业见证费(110KV) | 6.54 | |
13 |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 108.03 | |
13.1 | 第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 58.57 | |
13.2 | 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审查费(110KV) | 49.46 | |
14 |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 88.12 | 南昌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15 | 地质灾害评价费 | 20.00 | 暂估 |
16 | 地震安全评价费 | 20.00 | 暂估 |
17 | 节能评估费 | 20.00 | 合同价 |
18 | 深基坑评审费 | 18.00 | 暂估 |
19 | BIM咨询费 | 100.00 | 暂估 |
20 | 第三方监测 | 400.00 | 暂估 |
21 | 水土保持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费用 | 49.80 | 合同价 |
22 | 人防易地建设费 | 55.19 | |
23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48.45 | 建标〔2011〕1号文 洪营商办字(2021)10号文 |
24 |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 50.00 | 暂估 |
25 | 电力工程建设检测费 | 34.74 | |
26 | 电力项目后评价费 | 43.90 | |
27 | 电力设备材料监造费 | 23.05 | |
28 | 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标准编制费 | 8.78 | |
29 | 变电站三维设计数字化移交费用 | 15.58 | |
30 | 电力生产准备费 | 139.83 | |
Ⅲ | Ⅰ+Ⅱ小计 | 95343.94 | |
Ⅳ | 预备费 | 3766.02 | 110kV部分预备费305万元,其他部分按建安费的5%计列 |
Ⅴ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1336.43 | |
Ⅵ | 工程总概算 | 100446.39 |
抄送: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南昌市人民政府。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印发 |
年月日
抄送:。 |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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