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适用何种案件
行政处罚公司多少数额有听证程序?一、行政处罚公司多少数额有听证程序?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适用于什么案件法律主观: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适用于什么案件法律主观: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法律客观:《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3)较大数额的罚款。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适用何种案件
一、行政处罚公司多少数额有听证程序?1、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含1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
但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1000元(不含1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3、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听证一、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听证1、进行行政处罚听证如下:首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其次,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另外,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当事人对笔录进行签字或盖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4、行政处罚听证应当遵循什么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5、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法律分析】(一)听证主持人应自受理当事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二)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听证主持人或书记员的姓名;4、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5、由当事人准备的证据和通知的证人等。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听证暂停,并报请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2、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建议和理由;3、调查人员向主持人举证,当事人对调查人员举出的证据进行质证;4、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6、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听证后,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发现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如果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则不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为: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的。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决定并实施处罚的机关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和受委托的机关或组织);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行政处罚的承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是一种严厉的行政行为,可以直接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因此对行政处罚要规定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7、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对行政处罚中的罚款进行听证的条件:行政机关打算对当事人处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已经告知了当事人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其享有听证等权利;且当事人要求举办听证会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第六十五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8、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会的程序如下:1、听证记录员在听证前,检查所有的听证人是否全部到场,做好登记的工作;2、听证会开始后主持人要求会场肃静,并且宣布听证会进行时的所有纪律;3、对听证的内容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4、听证调查阶段等等。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
